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28号
联系电话:0379-86865098
邮箱:lyswdsfzyjs@163.com

党史文献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洛阳改革开放实录】大刀阔斧抓改革 跃马扬鞭谋发展 —— 洛阳财政改革40年回眸

时间:2018-12-07  浏览次数:

洛阳,千年帝都,牡丹花城,是中外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也是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大潮,洛阳市财政事业走过了辉煌灿烂的40年发展历程。这40年,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的基础期,是深化改革和加速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也是财政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辉煌期。40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代又一代财政人抢抓机遇,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内聚外争,做细管严,不断克服经济运行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努力做到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法,用财有度,全市财政运行呈现出收入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改善,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财政改革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财政发展的持续性、协调性和稳定性不断增强,财政工作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在财政业务工作不断攀升新台阶的同时,系统文明创建和党风政风、机关效能建设也取得了骄人成绩:洛阳市财政局1995年、2006年两次被财政部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两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06年-2017年,连续三届获得获全国财政系统财政法制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被国家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并保持至今,2013年被洛阳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014年被评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2016年获得中国政府采购报“政府采购创新奖”,2017年国库支付中心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市财政局连续多年受到省财政厅和洛阳市政府的通令嘉奖,先后获得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洛阳市突出贡献奖、全市绩效考核先进单位、争取资金突出贡献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和多渠道办理群众诉求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

收入跨越篇:用发展财政观,以“内聚外争”为载体,把支持经济发展和做大财政“蛋糕”作为第一要务

政以财立,国以财兴。科学生财聚财,做大收入“蛋糕”,是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确保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洛阳财政改革40年来,树立以改革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观,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加快发展,大力涵养财源税源,扩大财政收入总量,有力推进了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由1978年的2.0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530.1亿元,是1978年265倍。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政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2017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29.5亿元(预算数),比上年增长10.8%,增幅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是2012年的1.6倍,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10.7亿元,同比增长10.9%(国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税收98.8亿元,增长12.3%;地税部门组织入库地方税收111.9亿元,增长9.7%);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4.7%。

——调整体制,下沉财力,调动区县发展经济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1994年,依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洛阳市实行分税制的财政分配办法,依据税种划分收入范围,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合理界定各级财力。2003年-2004年,为调动区县政府当家理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推动区县经济快速发展,洛阳市先后出台了《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洛政〔2003〕14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与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洛政〔2004〕4号),打破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的做法,实现按属地原则划分财政收入,减少了混级混库现象发生;按照分税制的要求,存量不动,增量调整,保证县(市)区既得利益,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逐步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市区两级共同促进收入增长的财政机制。2005年,又将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车船税等七项原市、区两级共享收入全部下划区级,当年下划各区小税种收入平均增速达到84.1%,下划财力7800多万元。体制的调整使区县发展经济的活力增强,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长。2017年,涧西、西工、洛龙、高新、偃师、孟津、新安、伊川、栾川、宜阳等10个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超过10亿元,在全省位居前列。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新区扩区和经开区套合工作部署,市财政局主动与国税、地税、审计、统计等部门,以及洛龙、涧西、高新、经开、伊滨五个区沟通衔接,制定《区划调整涉及财政审计统计工作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调整、财政税收收支分配、统计数据归口等工作,分工到单位,责任到部门;印发《关于洛阳高新区扩区涉及财政体制结算基数的通知》(洛财预〔2017〕55号)和《关于下达经开区套合划转人员基本运转经费结算基数的通知》(洛财预〔2017〕56号),核定下达区划体制划转基数,扩区、套合工作大头落地;会同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印发《关于洛阳高新区扩区涉及税收征管范围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洛财预〔2017〕58号),对调整区域税费入库级次和调库问题进行明确,体制基数划转和税收收入调库工作基本完成。

——强化监控,互换信息,保证应收尽收。一是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科学分析。重视对地方经济运行规模、税负、行业税负、主体税种税负、小税种税负、税收弹性系数的分析,深刻揭示税收增减变化的内在原因,准确把握收入发展变化的趋势。二是适时开展税源调查。对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建立专门的收入分析制度,密切关注本地的税源结构、产业结构、税种结构,尤其是加强对新上项目、新增税源进行动态监控,实地调查,做好税收预测,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税源分析,评估、完善现行财源建设政策,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支持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新兴财源,确保新的经济增长点及时转化为税收。三是加强涉税信息互换交流。及时与国税、地税、城建、房产、土地等部门互通信息,加强信息的关联度分析,定期分析、预测税种征收情况,挖掘征收潜力。实现涉税部门全覆盖,建立涉税信息资源池,开展综合治税大数据应用,构建治税模型,融合分析涉税数据,准确发现税收风险点,以综合治税为突破,积极推进洛阳市财政经济大数据创新应用。截至2017年底,全市增值税地方部分完成78.3亿元,比上年增长5.2%;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完成26.8亿元,比上年增长43.4%;契税完成15.5亿元,比上年增长5.5%。

——抢抓机遇,研究政策,拓宽增收渠道。一是积极强化机遇意识。深入研究法律、研究政策、研究市场,通过政策机遇短信、电视、电话、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及时掌握国家扶持重点,随时捕捉信息,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2017年,洛阳市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9.1亿元,缓解了洛阳市各级财政困难。二是基金化改革稳步推进。为解决财政涉企资金分散、效益不能充分发挥等问题,更好地撬动社会资本,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通过整合原有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先后设立1.1亿元中证开元创业投资基金、1.73亿元锦绣中原创业投资基金、2.5亿元洛阳宏科智能装备产业投资基金、3亿元河南宏科军民融合产业基金、500亿元河南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900亿元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两支各50亿元的百城建设投资基金、6亿元创业创新引导基金、1亿元军民融合发展引导基金,全力争取1000亿元邮银豫资一带一路(河南)发展基金注册地落户洛阳,初步构建了新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特别是积极落实2017年陈润儿省长来洛调研指示精神,主动与省投资集团、省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汇报对接,参与设立500亿元河南省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三是利用洛阳市进行大规模城市建设的机遇,努力做好经营城市的文章,提出盘活城市资产、基础设施存量、地域空间和其他城市资源的灵活措施,通过财政性投资和财政担保贷款为主,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等不同模式筹措资金。

民生财政篇:以关注民生,发展民利,解决民困,解除民忧为根本,探索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好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问题

为政之道,重在以人为本;理财之道,重在用之于民。全市财政部门牢固树立“为民理财”理念,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满怀真情地落实好党的惠民政策。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引导社会资源向“三农”、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等项目倾斜,着力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公共财政的公平性、公益性、透明性特征和亲民、恤民、富民的人性化倾向日益显现。

——以人为本,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战。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累计筹措扶贫专项资金32.1亿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8.2亿元;会同市扶贫办研究提出提高扶贫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效率、提高扶贫项目资金支付比例、明确扶贫项目结算评审主体、进一步简化扶贫资金拨付程序、提高扶贫项目管理业务水平、建立扶贫资金支出定期通报制度和督导制度等六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得到省、市领导的认可,并在财政部官网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作经验推广。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17年教育支出累计完成433.3亿元,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家庭困难住校学生生活补助、中职助学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深入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和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三是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2017年社会保障支出累计完成224.2亿元,帮扶下岗失业和失地农民再就业,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等社保政策。四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累计完成218.5亿元,建立完善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品零加价试点,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贫困妇女“两癌”救助,支持市中心医院、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恢复公益属性。

——向农村倾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加大惠农补贴力度。2017年,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原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和良种补贴)4亿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160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785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贴资金8669万元。积极向上争取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在洛阳市开展烟叶、奶牛保险,分散农民农业生产风险,积极筹集资金用于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二是大力支持农业发展。2017年农林水支出累计完成269.5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小型农田水利、现代农业生产、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实施,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专合组织发展,认真落实农业担保、农业保险等政策,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及时兑现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补贴,争取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粮食生产;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落实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2017年安排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4亿元,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6亿元,免费教科书资金9487万元,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3137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1015万元;争取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省级资金9232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资金1.4亿元,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省级奖补资金640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1亿元,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省级奖补资金5788万元。四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支持解决“三个一批人”城镇化问题,强化人口流入地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调动县(市、区)政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积极性,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代市政府草拟《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代拟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以洛政办〔2017〕60号文件印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执行。2017年积极争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6676万元,用于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城镇化转移支付资金2.4亿元,主要用于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和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学奖励,优先用于城市基础教育扩容。

——改善人居环境,支持公益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城市建设投入。多方筹集资金建成洛浦公园、东周王城广场、青年宫广场、牡丹广场、隋唐城遗址公园等一批市民休闲健身场所和标志性文化广场,给人民群众度假休闲提供良好去处。二是大力支持节能环保。2017年节能环保支出累计完成47.9亿元,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加大对大气、重金属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的支持力度。三是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支持“村村通”工程建设和通组通户道路,在全省率先并提前一年实现“村村通”油(砼)路。筹集资金6430万元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人畜吃水问题。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支持新建农村户用沼气50万座,成立沼气技术服务公司835家,农民基本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四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完成了全市山区874个已通电未通广播电视的行政村实施“村村通”工程,使20万户228000名山区群众收听收看到清晰的电视和广播节目。为满足广大群众欣赏高雅艺术的愿望,筹资1.3亿元建成占地78亩,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的洛阳歌剧院;筹资3.5亿元建成占地300亩,总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的洛阳博物馆新馆。

理财谋划篇:在保障能力增强的基础上,超前考虑支出的科学性,探索“切蛋糕”的艺术性

古语道:“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意思是说,既培植财源,增加收入,又同时节约支出,生产的人加快速度,使用的人达到细水长流,这样,国家财富就能经常保持充足。截至2017年底,洛阳市支出规模由1978年的2.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628.5亿元(含基金预算支出),是1978年251倍,其中:2017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达549.4亿元。财政收入的盘子大了后,财政的保障能力增强,但支出需求的无限性与有限性收入之间的矛盾却时刻存在,如何把有限的资金花到该花的地方,分配时既要通盘考虑,又要掌握技巧。

——改进投入方式,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一是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统筹市级、区级、县级(含吉利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等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设立洛阳市轨道交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利用国内银行、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多种融资工具及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资金多元化、市场化运作,确保轨道交通项目资金需求。二是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7年累计拨付科技创新资金7.9亿元,发放科技创新券1.4亿元,兑现企业研发经费3846万元,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成功入围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获得中央财政6亿元奖补资金,前两批4.8亿元资金已到位。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30余项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拨付奖补资金2.3亿元,支持载体特惠、平台特惠、金融普惠、创新普惠、人才普惠奖补政策及政务环境优化政策的兑现。三是积极推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制定《洛阳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投融资方案》,由河洛公司牵头,分别与偃师市、宜阳县和新安县成立合资公司,对符合支持条件的投资项目,依法依规提供资本金支持。截至目前,河洛公司已筛选出拟投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44亿元。同时,河洛公司分别与中原银行、郑州银行合作设立两支总规模50亿元的百城建设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者股债结合(股权+债权)的投资模式向洛阳市辖区内轨道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水环境和水利设施、医疗卫生、体育设施、健康养老等民生事业相关领域项目,以及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合作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强化建设资金保障。

——探索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我局对公共服务项目支出坚持“两个转变”,即由“政府直接提供、直接管理”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监管”转变;财政资金从“养人”向“养事”转变。建立和完善奖励机制,变简单的事业拨款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以奖代补等投入形式,同时对于需要财政资金支持的有一定经营能力的单位,逐步提高具有激励性质的经费投入比例,增加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性投入,引导和带动社会力量参与投入公共事业。如洛阳市的文化精品工程《河洛风》,市财政局为排演投入资金1000万元,在连续演出40余场取得较好社会影响力后,通过招商平台对外推介,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洛南新区河道疏浚工程目前也已采取政府购买方式运作,从初步产生的效果来看,这种方式不仅培育了新型的社会服务业市场,还减轻了财政负担,提高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作为一种创新的市场化社会化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2年起,洛阳市抓住被财政部确定为PPP模式试点城市的重大机遇,积极开展PPP模式的先行先试,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数量和水平走在了全省前列。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职能分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政策宣传指导,有效提升服务水平,市场环境逐步优化,项目落地不断加快,在缓解财政资金压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7年洛阳市PPP工作获得国务院通报表彰,为全省唯一入选地级城市。截至2017年底,洛阳市共有财政部PPP示范项目14个,总投资298亿元;29个项目确定社会资本方,总投资571.5亿元。古城快速路、王城大道快速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搬迁等一批全市重点项目正在采用PPP模式积极推进。

——确立“主动服务,科学买单”意识。在支出方式上,市财政局注重超前性和预见性,对涉及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保障性支出,坚持提早筹划,主动测算,力求快速、准确地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保证政策落实的有效、有力。一是及时捕捉上级的政策导向,提前介入,超前谋划和统筹,变以前的事后落实为超前研究。二是根据政策规定,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民意,使政策更加符合洛阳市市情,便于实际操作。三是在调研、测算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支出结构,使理财更加科学,支出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更加有效。

改革创新篇:探索和完善理财手段,坚持“做细管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创新是活力之源,是财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全市财政部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以财政信息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中期规划、收支两条线、和预算评审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积极探索建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各个环节的监管,不断提高财政监管的层次和效力。

——变手工操作为网络运行,为各项改革搭建“信息平台”。过去业务处理的手工操作和部分财政工作计算机化等传统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已不能满足财政改革与发展的现实和长远需要,只有把现代信息技术积极运用到财政工作中来,才能更好地保障和促进财政改革与发展。洛阳市财政局于2002年底开始“金财工程”建设,按照国家A级机房标准进行机房建设和综合布线工程,实现网管服务器对网络适时监控和远程管理,建设完成“网络建设”和“建立核心财政业务应用系统”两大任务,其中:网络建设建立了包括市、县、乡三级纵向信息网络和税务部门、代理银行、人行、国库、收费单位、预算单位等500户的横向网络,实现了视频(电视电话会)、音频(IP电话)、数据的“三网合一”;建立的核心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包括部门预算编审、预算执行、工资统发、非税收入征管等,使预算管理由传统的粗放式管理向规范统一、项目细化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转变,基本实现了业务的标准化、流程的规范化、操作的智能化,有效杜绝了人情操作和推诿扯皮现象,同时大大缩短了业务处理周期,促进了理财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变分散支付为集中支付,财政支出搭上“直通车”。针对财政资金层层拨付,资金滞留、沉淀和运转效率低的问题,财政部门在2003年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进行了全面清理和移交,319个预算单位一次撤销银行帐户591个,进入专户资金2.2亿元,市直350个财政全供预算单位的收支业务,全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效地构建起了收入直达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者的收付平台。同时不断探索提高支付效率的方式方法,随着2007年底洛阳市财政网上服务大厅城域网项目的全面建成,洛阳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了由手工支付向网上支付的转变,极大地方便了预算单位。2017年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单位沟通协作,在选择部分市直预算单位试点的基础上,完成权限设置、流程设计、账务处理等工作,全面推行直接支付电子化改革,分析、研究处理电子化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电子化顺利进行,初步实现市本级直接支付业务电子化。开设预算单位虚拟帐户,完成实有资金账户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全部转入虚拟户,实有资金改革启动平稳。积极探索预算单位凭证传递电子化,使“电子数据多跑路,预算单位少跑腿”,进一步服务预算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变个别分散采购为政府集中采购,实行“阳光操作”。针对单位个别分散采购、采购行为不规范的问题,2003年开始,洛阳市财政局按照“管办分离”原则,成立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政府采购中心”(现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标准化的采购大厅,制定了一整套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程序和规则,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发布信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采购价格。政府采购实施以来,采购规模逐年增加,2017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125.6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节约资金22.9亿元,节支率达到15.4%;2017年市本级采购规模达到41.2亿元,比上年62.4亿元减少21.2亿元,节约资金6.6亿元,节支率达到13.9%。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精神,结合洛阳市采购工作中出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简化程序、下放非招标方式审批权限,积极调整优化采购目录,加快项目推进。2017年,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印发《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洛财购〔2017〕5号),大力推进市直单位50万元以下办公设备网上商城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和公开透明度,在市直单位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向县区扩展,积极联系并推荐洛阳本地经销企业入围网上商城供应商。

——变年度预算为中期规划,收支安排更具“前瞻性”。针对财政与部门间预算分配、批复环节多,容易产生分配不透明、不公正的问题,洛阳市部门预算改革改变了传统功能预算资金分配机制,建立了以零基预算编制为核心的预算分配体系,推进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和项目支出项目库滚动管理,深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调整规范一般性项目支出编列方式,逐步完善一般性项目分类,提高了预算分配的科学化。实行部门预算从基层编起,层层汇总形成部门预算,增强了市直部门的预算编制主体地位和对预算编制的参与程度,发挥了市直部门的积极性,减少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使部门预算更好地与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相结合,提高了预算分配的合理性。通过科学合理测算,对未来几年财政收支进行统筹安排,完成市级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将未来三年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支出纳入财力保障范围,指导各县(市、区)从编制2018年预算起全面启动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提高了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变“收支挂购”为“收支脱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针对一些单位存在的帐户设立混乱以及私设“小金库”、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纪现象,洛阳市1994年就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洛阳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对全市预算外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和“收支两条线”。2002年,洛阳市设立行政服务中心,进入中心的45个部门、单位的154项行政事业收费实行了票款分离。2003年,在原有71项收费纳入预算的基础上,洛阳市又将人事、卫生、财政、国土资源、人防等10个部门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全额上缴国库。目前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实现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代缴、财政监管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达到收入支出的分离,规范了执收执罚行为,做到了“管钱的人不花钱,花钱的人不管钱”。2012年,成立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以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从传统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向非税收入“国家所有、政府调控、财政管理”全新体制的转变。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以来形成的监控体系,有效制约了以往非税征收当中的跑冒滴漏和擅自减免缓,最大限度地保证了非税收入的及时足额征收,而且为更加全面、准确地研判财政收支形势、推进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改革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2017年,全市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15.2亿元,同比增长10.5%。

——变“被动埋单”为“预算评审”,强化资金“规范监管”。为给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的科学依据,守好国家财政的“钱袋子”,洛阳市在2003年成立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中心成立后,建立了“一体两翼”(即以投资评审中心为主体,以专家库和招标中介机构为两翼)的组织体系,并规定凡资金性质明确,项目建设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建和续建项目都要进行投资评审。评审范围已由初期的基础工程拓宽到建筑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城市热力、燃气、给水、公交线路、征地拆迁等领域,评审触角基本延伸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使财政投资评审成为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促进财政节支的重要手段。2017年,全市评审项目10077个,评审金额406.6亿元,审减资金70.1亿元,评审金额及审减资金同比增长30.8%、38.2%,平均审减率17.2%;其中市本级评审项目1997个,评审金额155.9亿元,审减资金32亿元,评审金额及审减资金同比增长0.8%、30.9%,平均审减率20.5%。

团队建设篇: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为管理理念,激发团队活力,努力构建和谐机关

兴财必先治队,治队务必从严。持久不懈地抓队伍建设,是推动洛阳财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基础和动力。为构建和谐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洛阳市财政局党组提出:营造“三种环境、培育三种意识”,即营造和谐安定的机关环境、培育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民主环境,培育广大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营造文明进步的人文环境,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创新意识。

——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绩效。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为提高财政职工业务素质,根据财政政策变化情况,先后编辑《财政政策法规手册》、《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等财政知识读本,并组织应知应会知识、会计电算化和计算机等考试,督促职工学习。组织中层干部和财政职工到清华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开展学习培训,通过倾听全国财经前沿专家教授的授课,开阔干部职工视野,拓展知识层面,拓宽工作思路。二是推行五项制度,保证工作效能。为加强机关建设,促进工作提速,洛阳市财政局出台了机关建设五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AB角顶岗制》、《公文评比制度》、《洛阳市财政局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并采取铁的手腕推行,全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向局党组立下军令状,凡本科室、单位发生破坏经济环境,影响机关形象行为的,自己主动辞职。三是强化时限控制,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效能目标要求,市财政局将对外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事环节进行删减、办理时限进行压缩、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并在报纸、网站上公布,方便企业办理,接受公众监督。

——搭建平台载体,激发团队活力。一是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在财政改革、队伍管理、职工福利、工作程序等诸多方面广开言路,集思广益,采取座谈、问卷、征集方案、网上论坛等多种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鼓励职工参政议政,一大批合理化建议被列入党组决议,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明显增强。二是创新用人机制。全面实行干部竞争上岗机制,提供跑道,公开选聘人才,一批青年才俊通过竞争走上领导岗位。通过群众投票、竞争上岗的方式,2017年提拔使用正科级干部6人,副科级干部13人;根据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相关规定,安排21名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确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演讲、征文、辩论会等活动,给职工提供充分展示才智的舞台,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三是丰富文化生活。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在财政系统内部网站创建了藏书10万余册的电子图书馆。支持职工自发成立足球队、合唱团、登山、书法、摄影等10余个文化体育协会。积极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开展《财政人之歌》歌词征集活动,并由百名财政职工演唱,极大地增强了全体财政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和自豪感。四是营造“开心工作”氛围。保证每年一次的职工身体健康体检,为每一位职工祝贺生日,救济困难职工,改善职工办公条件,方便工作学习。五是创建文明单位。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开展“文明创建大家谈”活动,凝聚集体智慧,为创建成功出谋划策,2011年成功创建国家文明单位并连续7年保持至今。通过这些活动统一了团队思想,凝聚了团队合力,明确了职工努力的方向和标杆。

——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工作作风。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核心地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一是突出学习重点。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政治任务,局党组中心组带头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机关党委研究制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等重要文件,通过专家辅导、集中轮训、集体学习等多种方式,针对性开展学习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丰富学习方式。严格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要求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带头做笔记、带头谈体会、带头作辅导、带头搞调研、带头解难题,完善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先后在清华大学、河南财政金融学院举办财税改革研讨班,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开展“对标”学习,先后到47个标杆单位进行学习调研,形成对标报告44篇,学习成果正在逐步转化为具体财政政策,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三是健全党建制度。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活动日、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各项制度,制定党建目标考核细则,所有党建活动实施量化管理,进行“月考核、季通报”,促使基层党支部活起来、党员动起来、作用切实发挥出来,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局办公楼三楼打造460平方米党建教育阵地,涵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财政大事记和财政荣誉室等八个板块,吸引市直机关、各县(市、区)、省财政厅及兄弟市财政系统的40余个基层党组织约500人前来交流学习。2017年9月,全市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在我局召开,局机关党建工作得到市直工委的充分肯定。四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从严从实履行党建责任,推进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亲自抓,机关党委统揽大局、党委书记具体负责,各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党组抓党建经常化、机关党委抓党建制度化、支部抓党建岗位化”的党建工作格局。

四十年奋勇拼搏,四十年不懈求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创新求实,追求卓越的洛阳财政人,正开足马力,直挂云帆,努力创造财政事业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